但“第二代民族政策”在中國民族問題專家當中引起反彈。他們認為建議改變民族政策的人不了解複雜國情和缺乏民族問題知識,加強同化政策會導致大漢族主義猖獗,破壞多民族國家的基礎,甚至違反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
政治信任此次習近平講話強調民族工作的政治方向是否預示著當局今後會從改革開放前的30年歷史中借鑒某些成功經驗,諸如擴大對少數民族幹部和官員的信任並且讓他們發揮更大作用,尚有待觀察。
中共在奪取政權前後,在爭取少數民族方面,因為其反傳統的激進性質而具有某種優勢,那就是批判和否定中國舊政權壓迫少數民族的政策和大民族沙文主義。
反傳統屬性有利於爭取少數民族的統治精英,例如在新疆和內蒙古的激進派民族精英和在西藏的傳統的民族上層,同他們達成妥協。這些妥協導致後來的民族自治區成立以及西藏“和平解放”等協議。
當時同中共合作的少數民族領袖人物和官員在新制度中是本民族利益的代表,也是多民族國家合法性的象徵。但在中共建政的60多年歷史和歷次政治運動後,少數民族領袖和政治精英幾經蛻變成了現在的民族幹部。
有藏人學者評論說,新一代的民族官員在維護本民族所在地區的利益的時候比當地漢族官員的顧慮更多。因此他們同早期的民族幹部相比已經喪失許多代表性和合法性。現在各大民族自治區都是由內地的漢族官員擔任黨委書記一把手,但在改開前30年當中的大部分時間里,民族自治區的黨政一把手大多由當地少數民族官員擔任。
(來源:BBC中文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