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加拿大溫哥華會議承諾逐年改進和完善單邊行動計劃,並接納越南、俄羅斯和秘魯為APEC新成員。
1998年馬來西亞吉隆坡會議決定通過建立社會保險網、完善金融體制、加強貿易投資流動、科技和人力資源開發、加強與工商界聯繫等措施,夯實亞太面向21世紀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1999年新西蘭奧克蘭會議提出了發達成員在2005年、發展中成員在2010年實現無紙化貿易的目標,批准了APEC商務旅行卡計劃。
2000年文萊斯里巴加灣會議通過了《新經濟行動議程》,強調了信息技術為主的新經濟在世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同意採用電子版單邊行動計劃。
2001年上海會議推動亞太經合組織在多邊貿易體制發展、人力資源能力建設、電子APEC、新經濟及反恐合作等多個領域取得積極進展,達成了旨在加速實現茂物目標的上海共識。
2002年墨西哥洛斯卡沃斯會議著眼於討論擴大經濟增長和發展合作的利益,實現APEC遠景目標,通過了《APEC地區安全貿易倡議》。
2003年泰國曼谷會議強調在知識經濟、金融體系和經濟結構改革等領域加大投入,承諾在人類安全領域開展務實合作,批准了《APEC抗擊非典行動計劃》。
2004年智利聖地亞哥會議重申了推進經濟結構改革的意向,並提出了應對恐怖主義的合作措施。
2005年韓國釜山會議完成了對茂物目標的中期審評,制定了旨在實現茂物目標的"釜山路線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