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更公開透明
【群眾說事】夏某是杭州富陽區富春街道一家粥店老板,在店門口違規擺放桌子等物品,城管隊員測量後,發現占用了公共面積2.08平方米。於是,根據相關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夏某被罰款100元。
這罰款金額,由富陽區城管局“陽光執法辦案系統”自動生成,既公平又便捷。
【故事背後】去年,浙江頒布《浙江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辦法》,對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界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制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適用等問題予以明確。
為了讓行政處罰接受群眾監督,浙江還全面推行行政處罰結果信息網上公開。全省各地、各部門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590811條,其中省級部門公開338條。
上級政府對行政處罰的監督也是保障行政處罰權公正行使的手段之一。去年,浙江選擇寧波、溫州等8個市、縣(市、區)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機制建設試點,另外繼續開展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案卷抽查評查,從抽查中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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