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4日電/新華社消息:記者13日從浙江省教育廳獲悉,從7月1日起,幼兒園將成為浙江省住宅小區“標配”,以解決幼兒“入園難”等問題。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廳、省發改委共同出台的管理方法,為保障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同步建設,浙江要求配套的幼兒園應與住宅小區第一期同步規劃、立項、建設和竣工移交。同時,建設行政部門要邀請教育行政部門參與幼兒園園舍施工環節的監督和驗收工作。凡未按照要求配建幼兒園設施或未同步建成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予竣工規劃核實,並依法責令補建並予以行政處罰。
對於配套幼兒園建成後移交使用,浙江明確規定,建設單位須將幼兒園交付給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舉辦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或閑置,不得出租、出售、轉讓、抵押或改變用途。發現原有配套幼兒園閑置或改作它用的,要依法責令改正。已改作它用拒不改正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對不少家長關注的老小區沒有配套幼兒園的問題,浙江規定,對已建成的住宅區,由各地相關部門組織檢查其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情況,並要求按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補足配齊學前教育設施;未按規劃建設配套幼兒園的,要通過補建、改建、新建等方式予以糾正,並依法處罰。
據了解,截止到2015年,浙江全省幼兒園達到8908所,在園幼兒190.16萬人,全省學前三年入園率達到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