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拓寬人才融資渠道。人才創業是高風險活動,金融機構、風險資本出於規避風險考慮,普遍投資意願不足,人才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比較突出。為此,新政借鑒上海等地改革經驗,提出建立風險投資促進機制;建立人才服務銀行,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創業融資給予無需擔保抵押的平價貸款。
8、推進人才管理簡政放權。人才怎麼用、人才工作怎麼幹,用人單位最清楚。目前人才管理行政化問題還比較突出,用人單位引才用才中的行政審批事項還比較多、程序比較繁雜。新政提出建立人才管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探索取消高層次人才服務機構行政許可,逐步探索高校、公立醫院不再納入編制管理,事業單位招錄特殊人才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
9、支持人才開展國際交流。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出國交流培訓主要存在兩方面難題:一是出國指標和經費容易被行政人員擠占,學術性訪問和行政性出訪沒有區分開來;二是審批程序比較複雜,有的需要提前一年報批,時間和次數控制比較嚴格,不符合學術活動規律。新政提出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因公出國實行分類管理,參加高層次國際交流合作活動,不計入本單位和個人年度因公臨時出國批次限量管理範圍,出訪團組、人次數和經費單獨統計。
10、落實人才工作責任。新政著眼形成黨管人才工作新格局,提高各級各部門抓人才工作的積極性,提出把人才工作成效作為幹部任用的重要依據、作為落實黨建責任制述職的重要內容,對抓人才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才流失的進行責任追究。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