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間上,按照全省生產力布局和地區承載力,以沿海平原地區、舟山群島新區和內陸丘陵盆地等重點開發區域為重點,引導農業轉移人口遷移集聚。
在區域上,把都市區範圍內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作為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重要載體。保持適度落戶規模和節奏,以差別化的落戶政策為手段,優化人口結構和空間布局。
在人群引導上,優先推進有需求、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在同等條件下,把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較高、工作年限較長以及舉家外遷、基本融入當地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優先納入市民化梯隊。優先解決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
優化城市化空間布局
全力建設四大都市區
實施主體功能區、都市區和“小縣大城”三大空間結構優化戰略,科學引導城鄉生產力合理布局。全力建設杭州、寧波、溫州、金華—義烏四大都市區,加快集聚高端要素、高端產業,增強中心城市綜合服務能力,帶動周邊縣區、特色小城市、衛星城鎮的一體化發展。
發展大城市,也要培育小城市。未來五年,浙江將大力培育新生城市,以特大鎮、小城市培育試點為重點,培育一批新生城市。
浙江還將大力推進新型城市和美麗鄉村建設,建設緊凑、綠色、智慧、人文的新型城市,打造特色彰顯的浙派美麗新農村。同時,強調要深化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社會治理水平,創新規劃管理,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