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審計部門還將加強對國有(集體)資產的審計,重點關注省屬授權經營企業集團、省屬金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經營管理的國有資產質量和風險管理情況;加強對國有資源的審計,提出5年內對土地、礦藏、海域、水域、森林等國有自然資源和特許經營權、排污權等國有無形資源各審計1次;加強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的審計,提出對重點地區、部門、單位以及關鍵崗位的領導幹部任期內至少審計1次;加強對公共投資的審計,提出對省委省、政府關注的重點項目及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開展審計和跟蹤審計,對教育、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項目開展預算執行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對援疆、援青、援藏的資金、項目和對口支援政策實施情況開展審計。
審計結果運用更合理
記者看到,《規劃》中明確了“十三五”期間審計管理的創新路徑,提出要探索建立審計全覆蓋工作機制、審計“一體化”工作機制、大數據審計工作機制、審計結果運用機制4個工作機制。
尤其是在建立健全審計結果運用機制上,《規劃》明確要加大審計成果開發力度,不斷提高審計查處問題的整改率、審計移送事項的成案率、審計成果運用的轉化率。
今後5年,審計部門將加大審計成果的運用,完善與組織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通過面對面交流審計結果等方式,拓寬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轉化渠道,逐步推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此外,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作用,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等制度,推動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納入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的內容,作為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年度考核、任職考核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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