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管理體制。統一由人力社保部門承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行政管理職能和經辦服務職能。
統一基金管理。合併原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賬戶,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統一醫保監管。整合現有醫療信息系統相關資源,建立功能完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統一高效的區域性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管理平台,並做好與醫療救助信息系統的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
《意見》指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關係城鄉居民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