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聚焦轉型升級,振興實體經濟
有違必拆、有污必治,堅決打破拖累浙江發展的壇壇罐罐。
深入實施“三改一拆”。建立有違必拆的工作機制,加快改造舊住宅區、舊廠區、城中村,積極推進城市街道、立面、道路改造、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和“浙派民居”改造,加強山體地貌生態修復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大力推進平原綠化和珍貴彩色森林建設,不斷提高城鄉建設質量和水平。
深入推進“五水共治”。協同推進截污納管、河道清淤、工業整治、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排污口整治、生態配水與修復等六大工程,完善河長制,積極整治小微水體感官污染,完成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排放達標改造,全面消除劣Ⅴ類水質斷面。
大力推進霧霾治理。全面完成大型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技術改造,全面淘汰改造燃煤小鍋爐,開展鋼鐵、化工、水泥、玻璃、熱電等行業清潔排放技術改造,加強石化、制鞋、塗裝、印刷等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治理,加強機動車、船舶污染防治,加強建築揚塵防控,努力減少重污染天氣。
堅決淘汰落後產能。認真完成處置300家僵屍企業、淘汰1000家企業落後產能、整治10000家臟亂差小作坊的目標任務。
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和房地產泡沫。制定實施“去不良”行動計劃,繼續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完善擔保體系建設,嚴堵非法集資渠道,堅決打擊逃廢債行為,積極防範和化解“兩鏈”風險。堅持分類調控、因城施策,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購房,抑制投機性購房,鼓勵農民進城購房,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確保商品房庫存保持在合理區間,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大力推進傳統產業改造,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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