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浙江省台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並於12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施行,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舉措,有利於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有利於促進依法治國方略在對台工作中的落實,有利於擴大和深化浙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對於台灣同胞投資保障有著諸多意義和作用。
《條例》的修訂施行,增強投資保障的穩定性和強制性,提升台灣同胞在我省投資發展的預期。發揮法治保障的引領性和創新性,是在國家層面的上位法修正後,各省(市、區)中率先進行的。提升權益保障的程序性和規範性,使公平公正地協調處理涉台問題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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