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4日電/肉食糧油、嬰兒乳粉、網絡食品將正式納入食品安全責任險試點。2月2日,中國保監會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此舉標誌著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初步建立,相關試點工作將在全國範圍內啟動。
嬰兒乳粉、網絡食品等納入試點
每日商報報道,隨著毒牛奶、速成雞、地溝油、塑化劑等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加強食品監管和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呼聲越來越高。
所謂食責險,是以被保險人對因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時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據了解,食責險是發達國家和地區進行食品安全管理普遍採用的機制。資料顯示,目前,我國食責險保費還不足財險保費收入的4%。
《指導意見》提出,將“堅持先行先試、分步推廣”原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行業、領域先行先試,以大中型企業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為示範,積極引導其他小企業投保,適時擴大試點覆蓋面。
記者注意到,首批納入試點重點推進的食品企業是: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肉製品、食用油、酒類、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液態奶等企業;經營環節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連鎖企業、學校食堂、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網食品經營單位等;當地特有的、屬於食品安全事故高發的行業和領域。
此前,記者從保險業內獲悉,食責險的保費並不貴。目前,食責險的保險責任包括因店家疏忽過失而造成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保險費率與生產規模或銷售額按照1‰掛鈎,保險金額根據一般食物中毒搶救治療費用及地域人身死亡傷殘賠付標準測算,設置每人每次賠付、每次事故賠付與全年責任賠付三個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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