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6日電/前段時間,浙江省將15種新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的大病特殊用藥在省人力社保廳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相關企業、社會各界和參保人員監督。這些大病特殊用藥是如何遴選出來的?15日,記者專門就此走訪浙江省相關部門。
浙江日報報道,從2014年11月20日起,浙江省啟動大病保險特殊用藥遴選談判工作,組織11個市的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局及15家省市三甲醫院,按照大病治療必需、療效明確、使用人數較多、切實降低大病患者醫療費用的要求,結合發病率、臨床療效、基金結餘等因素,每個單位分別推薦15種藥品。經匯總,各市和大醫院共推薦62種藥品。遴選專家組對這62種藥品進行獨立評審和投票,確定將31種藥品納入談判對象。
在准入談判中,通用名相同和主要適應症相似的藥品合併作為一個單元進行競爭性談判,以價格為核心,對藥品質量、療效、贈藥、服務及納入兄弟省份情況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最後分3個談判小組與31家藥企進行競爭性談判,最終產生15種入圍藥品。
在這15種藥品中,有9種是目前臨床上用途比較廣泛的惡性腫瘤用藥:格列衛(胃腸間質瘤)、力比泰(惡性胸膜間皮瘤)、易瑞沙(肺癌)、裡葆多(廣譜化療藥)、愛必妥(直腸癌)、晴唯可(白血病)、赫賽汀(乳腺癌)、美羅華(淋巴癌)、泰欣生(鼻咽癌)。另外6種用於治療其他大病:免疫球蛋白(器官移植抗排)、諾其(血友病)、類克(類風濕性關節炎)、索馬杜林(肢端肥大症)、複泰奧(骨質疏鬆症)。
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浙江省此次大病用藥談判突出規則公平、過程透明、相互制衡。通過談判,這15種大病用藥的藥價都大幅度降低,預計每年將為浙江省大病醫保基金節省約4億元。根據監測,浙江省大病患者綜合報銷率達到80%以上,這15種大病用藥納入報銷範圍後,可以有效解決許多大病患者的後顧之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