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一座“向海而生,倚港而興”的城市。 |
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新華網報道,國務院3月18日批覆原則同意《寧波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年)(2015年修訂)》,對寧波城市發展作出新的調整。而在2006年8月3日,國務院曾作出批覆,原則同意《寧波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年-2020年)》。
比較兩個規劃,共有9個方面進行了修改,明確把港口建設放在第一位,人口規模和用地範圍有較大增加,而老規劃中的普通商品房建設不再作為目標納入規劃,調整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納入規劃。
與2006年規劃相比,2015年規劃更強調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城市定位略有調整:更強調與上海、杭州、舟山等周邊城市的合作;批覆人口和建設用地控制線擴大;把港口建設排在了第一位,明確提出“重點推動寧波舟山港一體化發展”;強調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批覆單列一塊“強化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要求對各類生態功能區分級分區保護;批覆普通商品住房建設不再作為目標納入規劃;對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範圍明顯擴大;要求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堅持依法治市,構建和諧社會。
其中,2015年批覆人口和建設用地控制線擴大數量較大:到2020年,寧波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395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內。而2006年的規劃是人口控制250萬左右,用地控制在312平方公里以內。
同時,2006年規劃中有一條,“要將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從方便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與就業出發,保障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布局和相關資金投入。”到2015年新規劃,變成了“將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目標納入規劃,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布局和相關資金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