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3日電/浙江省政府決定改革公立醫院薪酬分配制度,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先行探索試點。
新華社報道,根據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於印發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該省要在實施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探索建立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與目標管理、考核結果相掛鈎的核定辦法,著力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合理提高醫務人員收入水平。
同時,公立醫院管理層薪酬不與醫院經濟收入直接掛鈎,開展公立醫院院長年薪制試點。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鈎。
浙江省政府指出,要創新公立醫院編制管理方式,探索實行編制備案制。在崗位設置、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對編制內外人員統籌考慮。推動公立醫院院長職業化、專業化,逐步建立完善院長崗位任職資格制度、選拔任用制度,實施任期和年度目標責任制。
為了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浙江省政府規定,對緊缺、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由公立醫院按考察的方式招聘,程序和結果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