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0日電/單位公款,往往因數額較大而成為各家銀行的爭搶目標,而爭搶公款存放,也容易滋生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
新華網報道,8月10日,《杭州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開始實施,就是為了規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存放管理,防範發生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同時盤活存量資金。
10月9日,杭州衛生事業發展中心公款存放招投標開標,成為了新規實施以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700萬資金吸引五家銀行激烈競標
據了解,此次杭州衛生事業發展中心有700萬左右的沉澱資金需要存放。吸引了中信銀行、中國銀行、寧波銀行、民生銀行、杭州銀行五家銀行趕來競標。
記者在現場看到,各家銀行不約而同地開出了優厚的條件:本次提供的利率是央行允許範圍內、實行較基準利率上浮至最高倍數的存款利率。部分銀行還提出了,賬戶50萬以上的部分,還可以按照協定利率,上浮至最高倍數。也有銀行還提出,服務費用全免。
一旦中標,招標單位將與中標銀行簽訂有效期不超過10年的賬戶管理協議,同時,定期存款年限不能超過5年。期滿後,原招標單位還需重新組織招標。
“以前,我們的公款只能在杭州市會計結算中心指定的三家銀行當中選擇,但是操作繁瑣,也達不到管理政府採購投標保證金的要求。”杭州衛生事業發展中心的莊稼說,現在讓我們有更多的選擇,對銀行的服務要求也可以明確、細化,招標文件與合同里面都寫得清清楚楚。
記者翻看了本次的招標文件,發現本次招標的總分為100分,其中經營狀況、服務水平、經濟發展貢獻、綜合收益水平四項是“大頭”,占了85%,其餘的15%,則是對銀行技術和服務方案方面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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