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5日電/《浙江省專利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條例頒布實施後,浙江將推行有史以來最嚴格的知識產權和專利保護力度。
今日早報報道,昨天,《浙江省專利條例》新聞發布會在杭州召開。新修訂條例著重從明確專利發明人的收益權、提高行政執法主動性、執法權限有條件下放等入手,從過去的側重保護管理拓展到專利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鏈條上的全過程執法服務。
新修訂的《浙江省專利條例》強調了專利的創造和應用,突出對專利成果的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
新修《浙江省專利條例》規定將成果轉化權限下放給各高校院所,同時條例還解決收益權的問題,成果轉化後,讓設計發明人得到實惠。這次修訂,浙江提出成果收益要達到60%以上,且上不封頂。如果專利自行轉化或與人合作轉化,浙江規定,5年之內利潤的10%給專利發明人,國家規定是5%。
浙江省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11月,浙江已處理56000件網絡糾紛,綫上占了全國95%以上,關閉、屏蔽或斷開網店或商品鏈接2.8萬多個,有效地打擊了電商領域的專利侵權行為。
電商領域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也是執法的難點。知識產權保護網絡領域的執法,電商發達的浙江,不能不“破冰”。《浙江省專利條例》明確了電商平台的義務,如要承擔通過通知删除、管理的義務,要設置假冒侵權產品的告知義務。如果不告知,發生侵權案件,電商網絡平台須承擔連帶責任,如果行政部門處理後,電商平台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删除或者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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