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認真貫徹立法法,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全體會議的發言中,王金財代表亮出了一份成績單:2015年,杭州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規7件,修改3件,廢止1件。“立法項目數量為歷年來最多。”
值得驕傲的,不僅在於數量。在原有立法項目確定辦法的基礎上,杭州市人大主動把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銜接,著力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使杭州地方立法工作“更上一層樓”。“我們立法項目的確定從‘等米下鍋’到‘點菜上桌’。”王金財代表通俗解釋的背後,是杭州地方立法與時俱進,及時回應改革發展實際需求的不斷努力。
杭州市人大制定了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條例,明確了生態保護優先、配水供水一體化、分類供水、優水優用、優水優價等工程建設運行原則,這也是杭州首次同步為重大民生工程立法。
在這裡,為推進信息經濟發展和“一號工程”實施,制定了智慧經濟促進條例;在這裡,為改進機關作風、轉變政府職能樹立法治導向,制定了績效管理條例;在這裡,為讓杭州的“最美現象”成為永恒風景,制定了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如今,在老百姓看來,立法已經不是“有沒有”的問題,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的問題。這些法規的出台,為推進黨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提供了保障,更呼應了時代需求。
“立法中,我們注重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立法後,也不忘對實施情況加以督促檢查。”正如王金財代表所說,每部法規的出台,都歷經公開徵求意見、立法聽證、專家論證等環節;出台後,還有執法檢查、立法後評估、建立法規實施情況報告制度、立法“回頭看”等措施,不斷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