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考核突破難點
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體系是關鍵。在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浙江省順利完成2013、2014年度國家考核,並在2014年度取得了全國第五和優秀等次的較好成績。而今,省對設區市政府考核工作正式啟動,省政府出台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省政府辦公廳出台了考核暫行辦法,下達了各市水資源管理控制目標,省水利廳等10個部門聯合出台了考核實施方案。
在市縣層面,各設區市政府均出台考核辦法,完成控制指標向縣(市、區)分解,“三條紅線”控制指標已覆蓋省市縣三級行政區。在對各市2013年度水資源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的基礎上,去年,省級有關部門聯合對各市2014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工作進行了考核,考核結果經省政府同意,已予公布,其中溫州、湖州、衢州為優秀,其他各市為良好。
最嚴格考核的指揮棒下,一批多年積累的難點問題得以化解。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水資源管理工作更加重視,水資源管理更加規範有序——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論證制度執行得到加強,處理了一批長期遺留的公共制水企業取水證許可超權限審批、超許可取水和各種因素造成的擱置不批的案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執行更加有效;設區市居民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全面實行,縣級以上城市階梯式水價順利推進,10個設區市已實施非居民用水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協調解決了一批長期遺留的標準執行不到位或長期拖欠的水資源費徵收問題。
依法治水深化改革
唯有法治贏長效。“十二五”期間,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法制建設成果豐碩,先後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浙江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條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修訂完善了一部分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水資源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取消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等資質管理行政許可,代之以水平評價,水平評價工作由行業協會實行自律管理。
以改革增活力、提效率。水權制度改革被列為浙江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杭州市東苕溪流域水權制度改革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果。建立以新安江為代表的跨省水生態補償機制,加大以省級財政轉移支付為手段的源頭地區水生態補償機制。全省多地建立了對供水水庫上游集水區的生態補償機制。如溫州市每年水源地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約1.25億元,主要用於珊溪水庫水源保護、庫區環境整治、庫周群眾生產發展扶持。寧波市在市區自來水水價中每立方米提取0.1元,專項用於供水水庫水源地上游水環境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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