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杭州灣為優化開發區域。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出現階段性飽和的地區,要率先轉變空間開發模式,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和開發強度,適度擴大農業和生態空間。
浙中等為重點開發區域。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還具有較大潛力的地區,要強化產業和人口集聚能力,適度擴大產業和城鎮空間,優化農村生活空間,嚴格保護綠色生態空間。
浙西等為限制開發區域。 指生態敏感性較強、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低的地區,要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實施城鎮點狀集聚開發,加強水資源保護、生態修復與建設,維護生態系統。
規劃要求推動人口區域平衡發展,並對各市市域常住人口進行預測。其中,寧波、嘉興、舟山預計人口增長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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