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綜合創新示範工程包括國家信用示範城市創建(杭州、溫州、台州、義烏)、長三角區域信用合作示範創建、國家青年信用體系建設試點。組織開展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市縣創建工作。
《規劃》明確了上述四地創建國家信用示範城市的定位:杭州市要積極構建“城市+信用”的社會治理新模式,依托“市民誠信卡”搭建信用惠民新通道,在民生保障、商務流通、公共服務等領域多元化推進信用應用,讓信用融入百姓生活;溫州市要結合金融綜合改革,依托市政府大數據中心,建成信用信息綜合服務平台,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台州市要以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為突破口,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各項工作;義烏市要著力構建市場和外貿領域信用體系,探索涉外主體信用通報機制,打造商貿誠信高地。支持浙江省有條件的城市申報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組織開展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市縣創建工作。
信用建設指標體系
《規劃》首創信用建設指標體系,共由8項指標組成。其中6項為約束性指標,2項為預期性指標。概括起來講,即實現“六個全覆蓋、兩個翻一番”。
信用代碼全覆蓋。全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賦予終身不變的唯一信用代碼。
“雙公示”全覆蓋。即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自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縣級(含)以上部門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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