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5日電/新華社報道,浙江日前首次通報了全省新建商品房庫存情況,截至5月底,全省新建商品房消化周期為18.3個月。
此前,浙江省出台《浙江省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行動方案》,要求完善統計監測制度,建立商品房庫存統計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2017年,浙江省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的控制目標為10至16個月。
根據通報,截至5月底,浙江全省新建商品房可售面積10936.5萬平方米,消化周期為18.3個月。其中,新建商品住宅可售面積6010.9萬平方米,消化周期為11.8個月。
浙江省11個設區市市區新建商品住宅可售面積3075.0萬平方米,消化周期平均為9.8個月,各設區市市區新建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均在15個月以下。
相較於11個設區市市區,浙江省54個縣(市)的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仍然較長。其中,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在20個月以上的共有10個縣(市),包括了省會城市杭州下轄的桐廬縣以及寧波下轄的餘姚市、慈溪市、奉化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