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6日電/今年4月12日召開的全省台資企業創業創新推進會上,浙江省委副書記王輝忠表示,“在浙台商就是浙商,政府應該努力當好店小二。”為讓更多台資企業、台商以及准備來浙創業創新的台灣朋友們知道并了解浙江省相關政策,浙江省台辦會同十一個相關省級部門和地市台辦對有關政策進行了梳理,供大家查閱參考。
本次推出的是產業轉型的稅收政策,共8條,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仔細閱讀,也可收藏本文作為今後在浙創業創新參考。
產業轉型的稅收政策
1、台灣同胞投資者在沿海經濟開放區投資的生產性項目,投資總額在三千萬美元以上且回收投資時間長或者屬於能源、交通、港口、碼頭等國家鼓勵投資的項目,經批准還可以享受下列優惠待遇:(一)減按百分之十五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二)按規定以協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三)優先提供配套生活設施用地。(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5號)
2、減免部分現代服務業台資企業稅收。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政策,台資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可申請免征營業稅。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服務外包示範城市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從事離岸外包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台資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部分按規定即征即退。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作品和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件產業發展的增值稅、所得稅政策,涉及營業稅應稅勞務的(除廣告業、娛樂業外),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對動漫企業在境外提供勞務獲得的境外收入不征營業稅。(浙政發〔2009〕51號)
3、鼓勵台資企業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准的產品取得的收入,可以減按90%計入總額;企業生產經營的產品凡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的通知》(財政〔2008〕156號)要求的,允許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浙政發〔2009〕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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