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8日電/“我們第二巡察組於7月5日至7月15日,對黃灣鎮(尖山新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巡察,巡察主要發現了四個方面9個具體問題,具體匯報如下……”近日,浙江海寧市委第二巡察組組長孫偉忠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口頭匯報巡察情況。
嘉興日報報道,倒逼被巡察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海寧市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巡察的初衷。從今年7月初開始,海寧市委共組成3個巡察組,分別對許村鎮、黃灣鎮(尖山新區)、民政局三個部門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巡察。
與此同時,海寧市把巡察作為發現問題的有力手段,把巡察的火力集中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違規選人用人不正之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衆利益等問題,對被巡察單位黨風廉政建設進行了一次全面的體檢。
如何巡得深、巡得透,如何發現問題,是發揮巡察“利器”作用的關鍵。 海寧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圍繞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後三個環節,深入找問題、挖綫索,巡察工作交出了一份滿意的成績單。
巡察前,著重做好巡察對象的確定及對巡察對象初步情況的掌握工作。海寧市委巡察辦梳理匯總近三年來被巡察對象的信訪舉報、各類監督檢查、專項審計等途徑發現的問題反映,并把這些問題交給巡察組組長,為巡察有方向做好鋪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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