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有土地上存量房轉移辦理流程
(一)通過買賣、交換、贈與、拍賣、作價入股、司法處置等方式轉移存量房的
1、交易手續。當事人憑網簽存量房買賣合同、權屬證書等向住建部門辦理合同備案和房屋交易審核手續,領取《溫州市房屋交易(轉讓)告知書》;
2、繳納稅費。當事人憑《溫州市房屋交易(轉讓)告知書》及其他資料,到地稅窗口繳納稅費辦理完稅手續;
3、權屬登記。當事人憑權屬證書、存量房買賣合同或其他證明資料、完稅憑證及相關申請資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不動產轉移登記。
(二)通過繼承、企業改制等其他方式轉移存量房的或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單獨轉讓的
1、登記受理。當事人憑權屬證書及相關申請資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不動產轉移登記,並領取《不動產納稅聯繫單》;
2、繳納稅費。當事人憑《不動產納稅聯繫單》及其他資料,到地稅窗口辦理完稅手續;
3、權屬登記。當事人向不動產登記窗口補充提交完稅憑證,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完成不動產登記,發放不動產權證。
(三)上述第(一)、(二)項涉及國有劃撥等需要前置審批土地使用權的,在申請不動產登記前須先辦理土地使用權前置審批手續
1、審批辦理。當事人應憑權屬證書、轉讓環節完稅憑證及相關申請資料到國土審批窗口申請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批,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繳納土地出讓金;
2、繳納稅費。當事人憑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相關資料到地稅窗口繳納出讓金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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