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預警信息發布內容主要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當採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通過浙江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台,或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社會公眾發布。在預警有效期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加強跟蹤分析,如有分析結論證明可以提前提升、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的,應提出預警變更或解除的建議。
為避免不實消息的誤導,政府將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並借助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回應社會關切。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輿情,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