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全球,推行垃圾分類,都需要長期的理念推廣、習慣養成。從1980年起,日本通過10年全民教育,逐步建立一套近乎苛刻的垃圾分類制度;瑞典在培養國民垃圾分類意識上,足足花了一代人的時間,對不願意分類的人,政府重新設計垃圾容器,提高亂扔垃圾的難度。
如今,這些經驗正被浙江省各地廣泛借鑒。各地通過居民使用手册、社區宣傳橱窗、移動宣傳板等形式,加強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杭州、寧波還推出電視公益廣告。杭州、寧波、嘉興、紹興等地,建立了由環衛工作人員、街道幹部、小區管理員和熱心市民等組成的分類現場指導隊伍,在早晚垃圾投放高峰時段到現場指導,提高分類正確率。
分類制度如何規範
垃圾怎麼分,分類之後怎麼處理,分類不到位怎麼監管?在推廣城市垃圾分類的過程中,這些問題一直困擾著各地。央廣網一項調查發現,九成以上網友表示,平時沒有垃圾分類意識,主要原因除了“習慣不到、沒有受到相關宣傳普及”外,就是“分類價值不明確”。
“目前垃圾分類做得好的小區,大多依靠物業監管落實,需要小區保潔員進行二次分類,實際上這樣的做法,只能夠應付考核,治標不治本。”杭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監管中心分類指導科科長曹猛奇說。
缺乏制度性約束,是垃圾分類推進緩慢的重要原因。有專家指出,現行法律法規對生活垃圾分類只有鼓勵性條款,對各級政府職能、公民權利義務、分類行為規範等,缺乏明晰的剛性約束和制度規範。
為補足制度短板,讓垃圾分類更有章可循,杭州在國內省會城市中率先出台實施《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並配套發布《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範》,規定居民垃圾分類不到位,最高可罰款200元;寧波也啟動了《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立法;溫州、紹興、台州、麗水等市則結合實際制訂有關條例,對生活垃圾分類提出了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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