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強調,要積極穩妥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統籌協調,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銜接。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有哪些重點和難點?改革試點及相關配套工作目前進展如何?記者就這些備受關注的問題,採訪了中央紀委委員,浙江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任澤民,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張碩輔,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任建華,駐最高人民檢察院紀檢組組長、高檢院黨組成員許衛國。
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角色定位
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是最重要的標本兼治。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目的正是完善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不斷增強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下大決心、大氣魄、大手筆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許衛國表示,這項改革對於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深入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具有深遠的意義。
張碩輔認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堅持問題導向,著力於解決實踐中面臨的重大問題,有利於解決監督力量分散問題,有利於解決監督盲區問題,也有利於實現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有機統一。
根據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在部分地區進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先行先試,積累經驗,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十八屆六中全會閉幕不久,中辦就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此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在3省市開展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改革試點工作逐步展開。
試點省市對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特別是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有著深刻認識,他們一致表示,在本省市開展試點工作,充分體現了中央的信任,也考校著“四個意識”和擔當精神。“我們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角色定位,按照中央決策部署,大膽改革、積極實踐,堅決完成好中央交付的重要政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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