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層落實加強督查
在11個設區市的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目標責任書上,要求到2019年底,所有涉及整治的小城鎮全部完成任務並考核達標。
按計劃,到2017年底,全省30%的鄉鎮(街道)考核達標,各鄉鎮(街道)整治項目總體形象進度達30%以上,每個小城鎮都要實現乾淨整潔這一底線目標。
浙江省整治辦相關負責人說,對目前正在重點開展的多個百日攻堅行動,浙江省將進一步落實整治的主體責任和實施責任,健全省、市、縣、鄉鎮(街道)四級行動組織協調機制,一層層抓落實。
據悉,全省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電子政務系統正在構建中,今後將實現政務信息化管理,及時“上情下達,下情上傳”。
在多項重點工作中,不同的工作內容有“量身定制”的方案。比如,整治環境衛生實行“創建制”,有序推進國家、省、市級衛生鄉鎮創建;整治城鎮秩序實行“銷號制”,全面排查摸底,列出問題清單,解決一個銷號一個;整治鄉容鎮貌實行“項目制”,明確每個鄉鎮的整治項目清單,掌握項目進展,督促按時落實。
接下來,全省還將從樹樣板和強督查兩方面入手,推進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一方面,全省將分級分類確立35個省級、119個市級、121個縣級小城鎮示範樣板,加強典型引路;另一方面,積極爭取各級人大、政協參與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監督,發揮各級整治辦督導組的作用,做到督查常態化。
“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不能‘單兵作戰’,必須與‘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有機結合,形成‘大合唱’。”浙江省整治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小城鎮工作推進不力的,今後將嚴格採取督辦、通報、約談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