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7日電/浙江日報報道,1月23日,記者從浙江省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浙江省首次公布了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省級樣板名單。
此次公布的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省級樣板共有44個,其中省級中心鎮18個、一般鎮13個、鄉(集鎮)9個、獨立於城區的街道2個和仍具備集鎮功能的原鄉鎮政府駐地2個。
被納入浙江省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鄉鎮(街道)共有1191個,其中省級中心鎮180個、一般鎮465個、鄉(集鎮)272個、獨立於城區的街道123個、仍具備集鎮功能的原鄉鎮政府駐地151個。
據了解,這些樣板通過層層樹立報送,各市、縣(市、區)根據各自實際,認真選取確定縣級、市級樣板,再推薦列入省級樣板。
選取樣板時主要遵循3點要求:有亮點可看、有條件可比、有經驗可學。這些樣板不僅要在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行動18項任務特別是規劃設計引領、衛生鄉鎮創建、“道亂占”治理、“車亂開”治理、“線亂拉”治理、“低小散”治理等6個專項行動的某一方面或某幾個方面具有較為突出的成效,還要具有當地典型的平原水網、山地丘陵、海島漁鄉等地形地貌特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狀況在當地具有代表性。
“對被確定為樣板的鄉鎮(街道),要建立健全領導蹲點幫扶機制、專家對口指導機制、定期組織協調機制,加快樣板出成效、出經驗。”省整治辦相關負責人說,接下來,各地要積極舉辦現場觀摩會、學習交流會等活動,不斷總結經驗,促進相互借鑒,切實發揮好樣板的典型引路作用,不斷提升質量水平,努力為全國小城鎮發展提供浙江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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