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則
1、堅持激勵與約束相結合
適應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要求,與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服務價格調整、醫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以及推進分級診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改革相銜接,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繫的分配激勵機制,加強宏觀調控和有效監管,規範醫務人員收入分配秩序。
2、堅持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
適應行業特點的要求,堅持中西醫並重,完善公立醫院內部分配制度和分配機制,合理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
3、堅持動態調整與合理預期相結合
在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行、基本醫保支出可承受、群眾整體負擔不增加、提高醫療服務水平的基礎上,動態調整公立醫院薪酬水平,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妥善處理不同地區、不同等級、不同類型公立醫院之間收入分配關係。
主要內容
1、優化公立醫院薪酬結構
要結合公立醫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點和本地實際,以及不同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和醫、護、技、藥、管等不同崗位職責要求,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結構,注重醫務人員長期激勵。
完善崗位績效工資制,有條件的可探索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多種模式。
2、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工作量、服務質量、公益目標完成情況、成本控制、績效考核結果等,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
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的要求,在現有水平基礎上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和績效工資總量,逐步提高診療費、護理費、手術費等醫療服務收入在醫
院總收入中的比例。
對高層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標任務繁重,承擔科研、教學任務以及需要重點發展的公立醫院或績效考核評價結果優秀的公立醫院,適當提高薪酬水平。
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3、推進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薪酬改革
公立醫院主管部門根據公立醫院考核評價結果、個人履職情況、職工滿意度等因素,合理確定醫院主要負責人的薪酬水平。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薪酬水平應高於本院平均薪酬水平,並與本院職工
薪酬水平保持合理關係。鼓勵公立醫院主管部門對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探索實行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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