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9日電/新華社消息:記者從浙江省港航局獲悉,2017年3月1日起,在浙江省新建的本省籍100總噸以上、400總噸以下的內河貨船須裝設生活污水儲存艙(櫃)。今後,浙江內河船舶防污體系將更加健全。
此次要求安裝的生活污水儲存艙(櫃)及相關的泵輔、管路等,須滿足現行《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的有關技術要求,生活污水儲存艙(櫃)最低容量不小於0.5立方米。除浙江本省新建船只,2017年3月1日起安放龍骨並自外省轉入浙江的內河同類貨船也須按照此要求安裝生活污水儲存艙(櫃)。
港航部門將依據《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對船戶在改造船舶時進行相應補助,400總噸以上、1000總噸以下貨船加裝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或加裝生活污水貯存艙(櫃),單船補貼金額為3萬元或1.5萬元。
此外,在碼頭防污染設施建設方面,浙江省目前已建有10處船舶油污水接收點、200處船舶垃圾接收點。2016年10月,湖州首艘多功能油污水接收船舶投入試運行。該船舶集油污水接收、生活污水接收、生活垃圾接收、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於一體,能夠接收約50噸生活污水、40噸油污水,並送到指定地點經處理達標後入管排放。
根據《浙江省綠色港航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浙江港航部門將加快垃圾接收、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高港口對生產污水、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的接收處置能力及污染事故應急能力。按照《規劃》,到2020年底,浙江全省港口生產污水綜合處理率、內河運輸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上岸處理率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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