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辦黨組
反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省法制辦黨組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注重內部制度建設,不斷加大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積極推進法治浙江和法治政府建設。巡視中,巡視組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對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夠重視,研究部署和定期分析工作制度不健全,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行不夠到位;機關黨委力量配備存在缺位情況,機關紀委職能弱化;基層黨建工作比較薄弱,層層傳導壓力不夠,重業務輕黨建,組織生活不夠經常,“三會一課”制度不夠規範;執行組織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夠嚴格,有的領導幹部違規兼職,有的領導幹部退休後長期占用辦公用房。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財經紀律不夠到位,一些經費使用超預算嚴重,專項經費使用不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不夠嚴格。
省政府研究室黨組
反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省政府研究室黨組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圍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認真履職盡責,加強調查研究,主動出謀劃策,在服務領導決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巡視中,巡視組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存在薄弱環節,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夠到位,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黨組會議和中心組學習計劃性不夠,有的重大決策調研不夠系統深入,導致改革措施難以落到實處;機關黨建工作比較薄弱,機關黨委履職不到位;基層支部工作不扎實,重業務輕黨建,“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到位。執行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課題委托、經費和基金會管理不規範,以所屬基金會名義承接課題項目搞創收。
省金融辦黨組
反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省政府金融辦黨組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有力推進我省金融改革創新發展,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三重一大”事項做到集體決策,民主集中制執行較好。巡視中,巡視組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管黨治黨不夠有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黨組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明顯,重大決策事項存在以主任會議代替黨組會議的情況;對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重視不夠,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夠到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機關黨委不按時換屆。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存在提高會議規格、以會議名義開支接待費用等情況;對主管的協會監管不嚴,有的協會經費使用和人事安排存在違規問題;對非銀業務指導監管和服務不夠到位;有的領導幹部自我要求不嚴,違反廉潔紀律。執行選人用人程序和制度不夠規範,對幹部監督管理不夠嚴格。
團省委黨組
反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團省委黨組積極貫徹中央和省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決策部署,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著力管團治團,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認真做好選人用人工作。巡視中,巡視組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領導還存在薄弱環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有關加強群團工作的指示精神不夠深入,對青年的思想引領和橋梁紐帶作用發揮不夠到位,對下屬單位領導不夠有力。黨的建設有弱化現象,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未按有關規定配備,黨的組織制度落實不到位,黨建帶團建的力度不夠大。落實從嚴治黨要求不夠有力,“兩個責任”意識淡薄,個別幹部嚴重違紀,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執行財經紀律不嚴,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還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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