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改委23日下發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婚姻登記費、收養登記費、房屋轉讓手續費等4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取消或停征。同時,商標註冊收費標準將降低50%。
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實施
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的《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4月1日起施行。辦法中有關執業地點的規定由過去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修改為“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省級或者縣級行政區劃”。辦法還規定,在同一執業地點多個機構執業的醫師,應當確定一個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其他執業機構進行備案,執業機構數量不受限制。
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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