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7日電/日前,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優化行業管理服務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就進一步優化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服務、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作出了新的規定。《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日報報道,《通知》要求,建立全省房地產開發項目庫。記者了解到,這是一項基礎性工作,意義非同小可。從2017年5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浙江新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的,應當在領取有關文件(證書、合同等)之日起20日內,通過浙江省住房信息網的“全省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系統”填報基本信息,並上傳證書文本。
從土地出讓環節開始,項目信息就會被錄入到“全省房地產開發項目庫”中。而在以前,由於管理部門不同,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之前的信息,像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這些環節,建設部門是不掌握的。
這個“項目庫”將徹底改變“庫存量”的統計方式,將來不僅能統計“顯性庫存”,還能更精准統計“隱性庫存”了。以前說“庫存”,一般都指顯性庫存,也就是已經取得預售證的庫存,而對於已經拿地但還沒有拿出預售證的“隱性庫存”部分,並沒有一個精確的統計,大家都只是估算。而“項目庫”從土地出讓環節就開始統計,將來“隱性庫存”也將一目了然,能讓房地產調控更精准,對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也更有好處。
這項基礎工作有助於促進房地產行業信息共享和發布。《通知》要求各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要依托“全省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系統”,及時匯總、統計當地開發用地、開工在建、預售上市、成交、竣工交付等信息。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按規定共享開發項目庫有關信息。各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要定期發布已出讓待建、在建待售、在售等全過程商品房庫存情況公告,按照規定發布各地區銷售業績、開發業績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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