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2日電/10月10日開始,《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在杭州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共21個條款,適用對象是在杭州市市區範圍內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積分申請人,圍繞積分管理制度的適用範圍、指標體系、積分規則、操作流程等具體問題作了詳細規定。
日前,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徵求意見稿相關內容進行了解讀。
《辦法》是總綱,正式發布後,由積分應用部門再制定實施細則
居住證積分是指通過設置積分管理指標體系,將《居住證》持有人的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或申請積分落戶。
積分管理應用採用“1+1+X”的模式,即一個積分管理辦法、一套相對固定的積分指標體系和多部門或地區進行積分應用。因此,《辦法》是總綱,相關部門或地區需要應用積分提供公共服務或落戶,還需要研究制定配套的實施細則。
積分指標管理體系突出獎懲激勵和科學引導設計
積分管理指標體系由基礎分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