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4日電/據國家統計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統計數據,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義增長9.0%,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3%。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長8.3%。記者今天(1月23日)從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基於這個數據,職工工亡待遇也有了相應的調整。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依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17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3616元×20=672320元;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727920元;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相比上年度增加了55600元。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這個標準同樣每年會有調整。2017年度浙江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尚未公布,目前的喪葬補助金標準仍按2016年的標準執行,為56385元÷12×6=28192.5元,不過這個數字今年還會有變化。
供養親屬撫恤金,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的60%計算。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則上述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未參加工傷保險,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來源:浙江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