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日電/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部發布了《關於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為促進我國動漫產業發展,繼續實施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
《通知》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通知》還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16%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通知》還明確規定,動漫軟件出口免征增值稅。
其中,動漫軟件,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軟件產品相關規定執行。動漫企業和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的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通知》同時明確,《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動漫產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到期停止執行。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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