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7日電/浙江在線訊,6月25日起,浙江省正式啟動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省級督導,11個工作小組將於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督導檢查。
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我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此次省級環保督導是省委、省政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一項具體工作部署。
據悉,此輪省級督導主要圍繞五方面內容: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舉一反三”問題整改情況;信訪件辦理情況;制度落實情況;整改督導小組認為需要督導的其他問題。其中,“舉一反三”問題整改主要包括: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垃圾處置(垃圾焚燒、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圍填海項目、海水養殖、危廢處置等。值得注意的是,26個地級飲用水水源問題,93個縣級飲用水水源問題;22家垃圾焚燒企業存在超標等問題將成為此次督導重點。
對於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浙江省的信訪件,此輪督導各有側重:對於已完成整改的信訪件,重點督導是否嚴格落實向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處理和整改措施,是否存在不嚴不實、監管失職、整改不力、整改不徹底的行為。對於218件未完成整改的信訪件,重點督導是否有整改方案,是否按照方案推進整改,是否存在超期情況。
根據安排,督導組將聽取一次設區市政府和一個整改滯後縣(市、區)的匯報;現場核查督察整改進展情況;抽查信訪件處理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設區市政府和縣(市、區)政府主要匯報以下幾個方面存在的問題:整改任務、驗收銷號、未辦結信訪件、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垃圾處置(垃圾焚燒、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圍填海項目、海水養殖、危廢處置等存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