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複試科目
複試科目包括專業主課、專業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主課具體內容見我院官網公布的相關研究生招生信息。跨專業考生在複試期間須加試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
七、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複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標準原則上與內地(祖國大陸)考生相同。
新生應於2019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我院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八、學習期間的待遇
按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九、學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規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每生每學年8000元,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每生每學年10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600元。
十、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複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十一、其他
(一)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且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或者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