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制定出台《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制。
7月16日,原浙江省文化廳印發《浙江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全面加強省級非遺項目的科學規範管理。組織對我省列入人類非遺代表性名錄的非遺項目開展“3+N”保護行動,啟動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記錄成果梳理和遴選工作,分批開展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的搶救性記錄,對部分項目開展保護評估試點,組織開展“少年非遺說”浙江傳說故事講述大賽、“安吉杯”2018最美中國年·浙江年俗微攝影作品大賽、“浙江好腔調”2018傳統戲劇專場展演、“非遺薪傳”浙江傳統體育綜合展演等活動,進一步提升非遺保護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