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新華社消息:記者23日從浙江省人社廳獲悉,浙江省圍繞穩就業出台相關新政,其中最大亮點是幫助企業減輕負擔,對困難企業的減負尤為突出。
新政規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裁員率不高且符合浙江產業結構調整方向的特定困難工業企業可按一定比例返還部分社會保險費用。據測算,2019年,僅這一項針對困難企業的“特惠”政策就可為企業“減負”百餘億元。同時,新政對裁員率不高且已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也制定了相應的優惠政策,預計在2019年將可為浙江企業減負30億元。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社保費用返還”待遇的企業,不能同時享受“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
另外,新政還在創業政策方面進行了完善,對符合一定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提高了貸款額度,著力解決初次創業人員的融資難題,對入駐實體數量多、孵化效果好、帶動就業的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將給予一定數額的一次性獎補。
廣大普通勞動者也可享受到新政帶來的“紅利”。在勞動者技能提升方面,新政從穩就業角度,重點規定了特定困難企業和失業人員的培訓政策,對困難企業保留崗位、組織職工培訓的,政府將給予適當資金支持;對參加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除了培訓補貼,還可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給予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
在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就業方面,新政規定,勞動者失業後可在常住地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