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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3月17日電/日前,浙江省美麗浙江建設領導小組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通報了2018年清新空氣示範區評價結果。舟山市、麗水市等2個設區城市,淳安縣、建德市、寧海縣、象山縣、泰順縣、平陽縣、溫州市洞頭區、文成縣、磐安縣、開化縣、岱山縣、嵊泗縣、天台縣、仙居縣、玉環市、縉雲縣等16個縣級城市被評定為首批浙江省清新空氣示範區。
“清新空氣示範區”是為表彰縣級以上城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大氣污染防治體制機制健全,打贏藍天保衛戰各項任務完成成效顯著,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而設立的稱號,分為市、縣兩級,每年評選1次,評價指標包括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工作任務、大氣污染防治體制機制建設、重大大氣事件次數、清新空氣等級、涉氣環境問題被媒體曝光六個方面。
清新空氣示範區的評比需要參考多項指標,為了保證評比結果的權威性,浙江省從2017年下半年在全國率先開展清新空氣(負氧離子)監測發布體系建設。據了解,監測網絡由基本站和功能站組成,基本站設在行政區中心區域,包括氣象監測站和城市站;功能站設在生態旅遊景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等區域,重點反映生態環境、空氣狀況以及為區域環境保護、開發提供支持。監測因子包括負氧離子、PM2.5、臭氧、氣象(風力、溫度、濕度、氣壓、降雨)等指標。
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建成監測站點260個,監測數據接入省清新空氣監測數據平台,實現了全省清新空氣監測站點集成聯網。
來源:浙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