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資政策需調整
近年來,浙江利用外資發展迅速,這與浙江不斷優化的營商環境密不可分。
“《外商投資法》出台後,對浙江利用外資來說,既創造了機遇,也帶來了挑戰。”省商務廳外商投資處有關負責人分析,原先的“外資三法”被廢除了,過去以此為依據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規也將失效。“此時,誰能最先、最優作出調整,研究出台新的利用外資配套政策,並宣傳好、實施好,誰就可能占得先機。”
作為原則性、宏觀性的制度設計,《外商投資法》還需大量的配套機制來解決銜接和執行的問題。該負責人認為,各地各有關部門只有加緊制定細化規定,才能在《外商投資法》正式實施之後,為外商投資提供明確的行為指引,有效吸引外資。
落實好《外商投資法》,轉變理念是前提。中意寧波生態園管委會綜合服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外商投資法》把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監管分列三個章節,並將前兩者置於投資監管之前,這充分體現了我國對外資的政策新走向。“開發區等開放平台是利用外資的主戰場,應率先落實《外商投資法》。”該負責人說,中意寧波生態園將加快吸引高質量外資入園,同時服務好已入園項目。
聚焦質量看外資
“《外商投資法》不僅是一部專項法律,更直接關聯許多領域的發展。”蘭健認為,要充分認識《外商投資法》的重大意義,還需跳出外資看外資。對浙江來說,無論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還是提升自貿區等開放平台能級,抑或是推進產業轉型升級,都更加需要高質量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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