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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計劃視具體生源情況而定,各專業最多錄取台灣高中畢業生不超過5人。) |
五、錄取
寧波大學將根據考生的學測成績,按照語文、數學、英文中任意一科成績標級的高低並結合申請材料擇優進行錄取。若根據考生學測成績無法區分高低,將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擇優進行錄取。
寧波大學擬錄取考生的學測成績經教育部考試中心核對確認後,寧波大學招生辦公室將錄取的台灣學生信息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辦公室(聯招辦),由聯招辦統一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將學生名單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進行電子註冊。
六、培養與管理
被錄取的台灣學生入學後,學校按有關管理規定進行培養與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七、學費
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台灣學生與祖國大陸學生學費和其他相關費用標準一致,學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收費。
八、聯繫方式
學校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
郵政編碼:315211
招生咨詢電話:0574—87600233
學校網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nbu.edu.cn
(來源:浙台微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