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對上述地方培育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給予優先支持。
三、財政預算執行、提高收入質量、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國庫庫款管理、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預算公開等財政管理工作完成情況好的地方
北京市西城區,河北省廊坊市、平山縣、遷安市,浙江省杭州市、德清縣、龍泉市,安徽省銅陵市、桐城市、來安縣,山東省濰坊市、青島市黃島區、榮成市、蒙陰縣,河南省開封市、宜陽縣、唐河縣,湖北省襄陽市、保康縣、孝感市孝南區,四川省雅安市、成都市龍泉驛區、射洪縣,陝西省榆林市、興平市、石泉縣。
2019年對上述地方利用收回的財政存量資金、年度預算中單獨安排的資金等予以獎勵,每個市獎勵資金不低於2000萬元,每個縣(市、區)獎勵資金不低於1000萬元,並適當體現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四、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好、地方投資落實到位、促進社會資本進入交通建設領域措施有力、交通債務風險防控工作落實有力的地方
山西省,浙江省,山東省,廣東省,貴州省,雲南省。
2019年對上述地方申報的具備條件的交通建設項目,優先列入三年滾動投資計劃、優先安排中央交通建設資金;對上述地方各新增安排中央資金5000萬元,用於交通項目建設。
五、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成效好、閑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較大的地方
北京市海淀區、房山區,上海市金山區、奉賢區,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肥西縣、繁昌縣,河南省鄭州市,湖南省株洲市,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佛山市順德區,重慶市萬州區、沙坪壩區,四川省眉山市,雲南省會澤縣、鎮雄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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