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9日上午9時,第六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會議召開。來源:浙江新聞
|
中評社北京8月11日電/浙江日報訊,8月9日,記者從第六次浙江省人民法庭工作會議獲悉,《浙江省改革和優化人民法庭布局 加強人民法庭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2019年至2021年,浙江將通過增設、恢復、調整、歸並等方式,在3年內改革和優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形成設置合理、系統完備、運行高效的人民法庭布局體系。
2012年至2018年,全省人民法庭共審結各類案件149.46萬件,訴訟標的總金額4733.15億元,執結案件19.19萬件,執結標的總金額645.08億元,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浙江將牢牢抓住改革和優化人民法庭布局重大機遇,當好服務保障基層社會治理的排頭兵,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改革和優化人民法庭布局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此次改革要求按照“確有需求和基本具備條件”的標準,結合案件數量、經濟科技信息集聚狀況、人口規模、地理位置、交通條件、現實需求、方便群眾訴訟等因素,因地制宜對全省人民法庭進行優化布局。同時,充分考慮法官員額、司法輔助人員的調劑使用、審判業務用房、信息化裝備等軟硬件配置條件以及當地黨政部門的意見建議等因素統一規劃,戒除脫離實際、貪大求多的錯誤觀念,盡量利用現有辦公資源,避免司法資源浪費和法庭建設、管理、維護困難,加強新型城鎮法庭、交通不便地區法庭、專業法庭、巡回法庭審判站點等的建設,做好司法服務全覆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