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老兵最後的心願
汪主任說,台灣地區的規定為,繼承人必須是在世的直系親屬,即老兵去世前在世的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同時,除配偶以外的直系親屬,獲得遺產的上限為200萬新台幣,約合40萬人民幣。而“餘額退伍金”不在200萬新台幣的限制範圍內。
一位在台灣地區從事老兵遺產繼承的工作人員解釋說:“如果一個去世的老兵有800萬新台幣的遺產,在大陸僅有一名健在的直系親屬,那麼這位直系親屬可以獲得200萬新台幣的遺產;如果有四名直系親屬健在,那麼這四人可以平分800萬的遺產,但是,如果該老兵的配偶仍然健在,那麼其配偶可以獲得的遺產不受200萬新台幣的限制。”
“畢竟兩岸的感情血濃於水。”汪主任說,此前也有一些在大陸的親人雖因各種原因無法繼承過世老兵的遺產,但仍堅持希望能繼承老兵骨灰的事例。“這不僅僅關乎財產的歸屬,我們希望,能够為遠在台灣的同胞們了卻他們最後的心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