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1日電/浙江在線訊,浙江省紀委日前發出通知,對2015年中秋、國慶期間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做出部署。
《通知》強調,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充分認識加強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執行中央紀委關於堅決刹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要求,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嚴禁違規公款吃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遊;嚴禁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嚴禁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嚴禁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嚴禁違規舉辦各類節日慶典活動;嚴禁違規組織或參與“酒局”、“牌局”;嚴禁奢侈浪費和其他各種違規違紀行為。
《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黨委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中秋、國慶期間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提前作出部署,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實。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也要切實擔負起主任責任,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等具體問題上,一個節點一個節點抓,一個環節一個環節抓,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既要嚴於律己,從我做起,模範執行各項規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實負起領導責任。
《通知》要求,各級紀委要認真落實監督責任,抓緊就中秋、國慶期間的監督執紀工作作出具體部署。要進一步加大正風肅紀工作力度,不定期、多頻次地組織明查暗訪,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嚴厲的措施整治“四風”頑疾。要進一步暢通社會監督渠道,依靠群眾和媒體開展監督,形成監督合力,營造監督氛圍。要堅決貫徹把紀律挺在前面、越往後越嚴的要求,對頂風違紀行為從嚴處理,實行“零容忍”。要堅持“一案雙查”,在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還要對頂風違紀者所在地區、部門和單位黨委、紀委進行嚴肅問責,嚴格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對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通報曝光,形成有力震懾,不斷釋放執紀必嚴的信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