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綜合性農協的一種形式,“三位一體”的構想起始於2006年初,在當時浙江省委推動下,“三位一體”農村合作協會在瑞安率先組建並展開綜合試點。
浙江省委副書記王輝忠表示,構建“三位一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 改變了過去局限於“一畝三分地”的分散經營、分散管理、分散服務,符合農民群眾根本利益,符合浙江“三農”發展實際,符合合作經濟發展地方規律。
專業人士認為,“農合聯”一個標杆性的意義在於從根本上解決了家庭經營局限性與規模服務社會化的矛盾,使家庭承包責任制“分”的積極性得到更加充分的釋放,“統”的優越性得到真正有效的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