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地區探索的基礎上,從2013年起,浙江省民政部門建立了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開展了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試點工作,將事實無人撫養、自身殘疾或患重病的農村留守兒童納入兒童福利保障範圍,按照當地社會散居孤兒養育標准的一定比例發放基本生活費,并給予一定的醫療康複補貼,有的地方還給予實際撫養人一定金額的護理補貼。
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
下一步,浙江省民政廳牽頭、會同省教育廳,將在教育部門現有的留守兒童學習生活檔案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完善,搭建全省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實現一人一檔。留守兒童的信息采集與錄入將於今年底完成。
針對留守兒童的保護,將進一步強化政府主導的作用,浙江將建立“全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聯席會議制度”,由浙江省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民政、教育、婦聯、文明辦、團委、關工委、公安等部門參與,定期開展聯席會商,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健全政府、家庭和社會三位一體的關愛服務體系,在留守兒童集中的村和社區,建立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陣地和一對一聯絡幫扶制度,確保每個留守兒童都有專人聯絡。 |